5656人力網提醒您:找工作求職請小心謹慎勿受騙!如被要求先繳交材料費、報名費、保證金、訓練費、意外保險費或拍照費等,請勿應徵!詳情請搜尋左側「求職警語」!

 

刊登報紙廣告,兩岸人民關係刊登廣告,登報廣告活動,找工作求職陷阱相關注意事項

- 5656人力網提醒您

 

求職警語5656人力網提醒您〜找工作、求職陷阱應-  注意下列法律相關事項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刊登廣告規定法源,

-應注意事項保障自身權益求職警語

如遇以下求職情況,請務必謹慎小心受騙!

求職內容無註明公司地址電話:公司名稱、公司地址僅留電話、聯絡人、郵政信箱、手機號碼。

無人接電話及工作:進入公司感覺空盪盪,無員工在工作。或電話中支吾以對,似一人公司。

無人接聽電話:連續數週或數月刊徵人廣告。

須先購買產品後工作:求職時要求先購買產品,不明確告知 薪水如何發放。

須先繳交費用後工作:正式上班前要求先繳交材料費、報名費、保證金、訓練費、意外保險費或拍照費等。

工作輕鬆待遇優渥:註明待遇優渥、工作輕鬆、免經驗、可先借貸。

扣押証件臨時轉工:面試時即要求繳交身分證、信用卡駕照等重要証件。及面試時工作項目與廣告內容不符。

不准考盧不提供福利:要求簽立任何內容不明的契約,不准回家考盧或契約不准帶出公司及公司不提供勞健保。

 

臺北縣政府             97.6.11 

主旨:為避免人民刊登求才廣告,誤觸就業歧視之法令規定,惠請轉知所屬接受委託登載或傳播求才廣告者,告知委託人有關性別、年齡等限制之禁止規定,以免遭受重罰,請查照。說明

一、   求才廣告內容中如有刊登以某年齡為宜或較佳者,亦涉及年齡歧視,請特別注意,為避免雇主誤觸法令,惠請協助刪除該限制,並協助宣導防治性別、年齡歧視之觀念,以維法制。二、  依據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規定,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其他法律有明文規定者,從其規定。如違反者,依 同法第65條規定處以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

 

台北縣政府勞工局函

發文日期:98514

主旨:為避免人民刊登求才廣告,誤觸就業歧視之法令規定,惠請轉知所屬接受委託登載或傳播求才廣告者,告知委託人有關就業服務法第5條之禁止規定,以免遭受重罰,請查照。

說明:

一、     求才廣告內容中如有刊登涉及就業歧視之項目或「以某年齡為宜或較佳者」、「適女(男)性或女(男)性佳」、「以某身高以上為宜或較佳者」,涉及年齡、性別、容貌歧視,請特別注意,為避免雇主誤觸法令,惠請協助勸阻列登有該等限制之內容,並協助宣導防制就業歧視之觀念,以維法制。

二、    依據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規定,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 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其他法律有明文規定者,從其規定。如違反上述規定,依同法第65條規定得處以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三、      如對於就業歧視方面有任何疑問可至www.labor.tpc.gov.tw性別工作平法或勞工法規等處查詢相關資訊。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刊登廣告規定法源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4條、第89條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民國 92 年 12 月 31 日 修正施行】
第 34 條 (大陸地區物品勞務在台廣告之許可及禁止行為)
依本條例許可之大陸地區物品、勞務、服務或其他事項,得在臺灣地區從
事廣告之播映、刊登或其他促銷推廣活動。
前項廣告活動內容,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為中共從事具有任何政治性目的之宣傳。
二、違背現行大陸政策或政府法令。
三、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第一項廣告活動及前項廣告活動內容,由各有關機關認定處理,如有疑義
,得由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同相關機關及學者專家組成審議委員會審議決
定。
第一項廣告活動之管理,除依其他廣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外,得由行政院
大陸委員會會商有關機關擬訂管理辦法,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第 89 條 (罰則)
委託、受託或自行於臺灣地區從事第三十四條第一項以外大陸地區物品、
勞務、服務或其他事項之廣告播映、刊登或其他促銷推廣活動者,或違反
第三十四條第二項、或依第四項所定管理辦法之強制或禁止規定者,處新
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前項廣告,不問屬於何人所有或持有,得沒入之。

資料來源參考<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台北市勞工局函請通知各位企業客戶!

台北市勞工局3月15日發函給各家人力銀行,
要求即日起,企業的徵才條件中,不可出現「需役畢」等字眼
因為根據「就業服務法」,註明「需役畢」就有歧視「非役畢者」之嫌,即觸法,將罰30~150萬元。

為避免 貴公司觸法,本公司會清查各家企業在求職網的刊登內容,自3/21起代為刪除「役畢」字眼,特此敬告,謝謝!
也請 貴公司以後新增職缺時,避免再出現「需役畢」的條件。

5656求職網 敬啟     2012.03.21

 

行政院新聞局 函 97.12.15 
主旨:請 貴單位確實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審慎處理跨國〈境〉 婚姻媒合之廣告,請 查照。說明:
一、 依內政部97年12月9日內授移字第0971028578號函辦理。
二、「入出國及移民法」第58條第3項規定:「任何人不得於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散布、播送或刊登跨國〈境〉婚姻媒合廣告。」同法第78條第1項第3款並規定,違反前揭規定而委託、受託或自行散布、播送或刊登跨國〈境〉婚姻媒合廣告者,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三、 檢送「跨國〈境〉婚姻媒合宣導資料」一份,請轉知所屬參考。(保存總社自行查閱)
 

移民局高小姐來電聯絡,

自97/08/01起凡跨國婚姻媒合一律不可見刊, 

只能本國人民婚姻介紹,內文不可有越南.印尼等外籍新娘介紹,也不可有  "金絲貓"等字眼.請各代收處配合政策.以免受罰.台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97.08.26通知函     聯合報分類廣告組分機2815        2008-08-19  

 

台北市府觀光局97.08.26來函通知修正不符規定之人事廣告。

重申媒介性交易廣告處理協議及酒店人事廣告刊載原則。

台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與台北市報業商業同業公會等單位對於難以遽從內容判斷其為媒介性交易廣告達成之處理協議(961015修正)符合下列三項刊登原則,如經本府警察局查獲有媒介性交易情事,第一次僅予警告,不予處分罰鍰,惟須於接獲本府通知後第三日起停止刊登;

(1)    審驗,影印留存委刊者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專業技術執照、身分證等資料。

(2)    需載明詳細地址,聯絡電話可刊亦可不刊,惟不得刊登行動電話號碼(若刊登行動電話,須同時刊登市內電話;若地址之字體大小無法以肉眼辨識,視為未刊登詳細地址)。

(3)    廣告內容或商品名稱不得含有任何聳動、煽情及色情(性)暗示字眼。 

酒店、俱樂部、KTV等業者人事廣告刊登原則:

(1)    廣告面積20平方公分(含)以上者,除須依照前述之3項原則辦理外,須加刊實際登記之公司、行號名稱,及營利事業統一編號,且刊載之地址如非營業所在地須註明係面試地點。

(2)    廣告面積10平方公分(含)、不及20平方公分者,除須依照前述之3項原則辦理外,須加刊實際登記之公司、行號名稱,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且刊載之地址如非營業所在地則須註明係面試地點。

(3)    廣告面積10平方公分以下者,依照前述之3項原則辦理。林弘盛 97/08/27

 

 

 

依營業稅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九款規定,

依法登記之報社、雜誌社銷售其本事業之報紙、出版品免徵營業稅,其立法意旨在於提昇文化及教育水準,國內營業人銷售本國報紙(新聞紙)、雜誌(定期刊物),及自外國進口之報紙(新聞紙)、雜誌(定期刊物)經政府主管機關認許者,均應予以免徵營業稅,以符立法意旨。
修正營業稅法施行後,報社廣告費收入開立收據與報繳營業稅,請依左列原則辦理:
(一)廣告費收入依據現行報業刊登廣告性質劃分為營業廣告及分類廣告兩大類。
(二)廣告費收入得以收據代替統一發票,並免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驗印;每期申報上一期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時,免予檢附明細表。
(三)營業廣告費收入採用三聯式收據,其第二聯扣抵聯,由廣告客戶作為進項抵扣憑證。這項收據因可作抵扣稅額之憑證,應由各報社自行掣發並妥為管理,但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依法進行調查時,各報社應負責提供原始憑證,以供查核。
(四)分類廣告費收入採用兩聯式收據,不得作為進項之扣抵憑證,但可作為營業人之費用支出憑證。
公司刊登人才招募的廣告,應屬分類廣告

考資料 財政部750514台財稅第7522603號/

依營業稅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九款規定,依法登記之報社、雜誌社銷售其本事業之報紙、出版品免徵營業稅,其立法意旨在於提昇文化及教育水準,國內營業人銷售本國報紙(新聞紙)、雜誌(定期刊物),及自外國進口之報紙(新聞紙)、雜誌(定期刊物)經政府主管機關認許者,均應予以免徵營業稅,以符立法意旨。

修正營業稅法施行後,報社廣告費收入開立收據與報繳營業稅,請依左列原則辦理:
(一)廣告費收入依據現行報業刊登廣告性質劃分為營業廣告及分類廣告兩大類。

(二)廣告費收入得以收據代替統一發票,並免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驗印;每期申報上一期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時,免予檢附明細表。

(三)營業廣告費收入採用三聯式收據,其第二聯扣抵聯,由廣告客戶作為進項抵扣憑證。這項收據因可作抵扣稅額之憑證,應由各報社自行掣發並妥為管理,但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依法進行調查時,各報社應負責提供原始憑證,以供查核。

(四)分類廣告費收入採用兩聯式收據,不得作為進項之扣抵憑證,但可作為營業人之費用支出憑證。

公司刊登人才招募的廣告,應屬分類廣告

參考資料 財政部750514台財稅第752260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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